|
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Apr 3, 2024 9:44:12 GMT
由于公职人员的职务而侮辱他 根据土耳其《刑法典》第125条规定的侮辱罪,加重处罚的第一个符合条件的情节是因公职人员的职责而实施犯罪。首先,应该说的是合格的情况。法律在规定特定情形的同时,并未区分在场侮辱和缺席侮辱,而是将其作为犯罪的基本形式进行规定。因此,上述缺席侮辱罪所需要的条件,在此不予追究。 由于其职责,有必要确定哪些情况属于公职人员概念的范围。这一认定无论对于侮辱罪的处罚还是对于该罪是否应诉都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法院在其一项判决中明确阐述了“应尽义务”概念的含义。即: “……在执行职务时而非因职责而发生的侮辱将构成第 125/1 条规定的最简单形式的侮辱罪,其调人的投诉。 至于“因职”的概念究竟应该理解为什么呢?履行的公共职责与 罗马尼亚手机号码列表 侮辱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通过确定这种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法官将确定该行为是否符合简单犯罪形式或限定犯罪形式。在作出这一决定时,不要求作为侮辱行为对象的公职人员对施暴者履行直接或间接的义务。 由于公职人员的职务而侮辱他 根据土耳其《刑法典》第125条规定的侮辱罪,加重处罚的第一个符合条件的情节是因公职人员的职责而实施犯罪。首先,应该说的是合格的情况。法律在规定特定情形的同时,并未区分在场侮辱和缺席侮辱,而是将其作为犯罪的基本形式进行规定。 因此,上述缺席侮辱罪所需要的条件,在此不予追究。 由于其职责,有必要确定哪些情况属于公职人员概念的范围。这一认定无论对于侮辱罪的处罚还是对于该罪是否应诉都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法院在其一项判决中明确阐述了“应尽义务”概念的含义。即: “……在执行职务时而非因职责而发生的侮辱将构成第 125/1 条规定的最简单形式的侮辱罪,其调查和起诉将取决于受害人的投诉。至于“因职”的概念究竟应该理解为什么呢?履行的公共职责与侮辱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通过确定这种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法官将确定该行为是否符合简单犯罪形式或限定犯罪形式。在作出这一决定时,不要求作为侮辱行为对象的公职人员对施暴者履行直接或间接的义务。
|
|